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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民政局关于拟予以撤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6-10-27 16:26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经查,以下29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登记机关的年度检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拟予以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一、社会团体(3家)

1.许昌市建安区新型职业农民协会

2.许昌市建安区农民用水协会

3.许昌市建安区商会

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

1.许昌克权医院

2.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萌芽幼儿园

3.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南街幼儿园

4.许昌永康医院

5.许昌益民医院

6.许昌市建安区颐享家园老年公寓

7.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大风车幼儿园

8.许昌元化中医院

9.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世纪星幼儿园

10.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妇联幼儿园

11.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立新幼儿园

12.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冯庄幼儿园

13.惠济医院

14.许昌市建安区苏桥镇世纪英才双语幼儿园

15.许昌市建安区幸福花城小区金叶幼儿园

16.许昌旭阳医院

17.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幼儿园

18.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毛里智慧小学

19.许昌天合医院

22.为民医院

21.许昌联合医院

22.许昌市建安区新蓝天幼儿园

23.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魏庄幼儿园

24.许昌市建安区河街乡爱童幼儿园

25.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晨光幼儿园

26.许昌市建安区曙光幼儿园

请上述社会组织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建安区民政局2035室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我局将对上述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116781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