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建安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类。盘踞在商贸集市、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在发制品、腐竹等特色产业和食品、建材、汽修等行业中,垄断货源、强揽生意、强迫交易、扰乱行业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者以经营者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
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经营者施压,索要钱财的线索。
(三)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低价、夸大功效等方式诱骗消费者,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线索。
(四)其他涉黑涉恶线索。市场监管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0374-12315、5150532。
(二)举报邮箱:jaqscjgj12315@163.com。
(三)来信来访:许昌市建安区新元街道魏庄北街17号,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61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及相关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将逐项登记、分类甄别,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