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6-03-12 2026-03-12 15:37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陈曹乡【信息时间:2026-03-12 15: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供遗失声明);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线上办理:wsjj.gaj.xuchang.gov.cn

线下办理:陈曹乡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派出所户籍大厅

联系电话:0374-5751115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