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二、申请条件
1. 户籍在许由街道辖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建安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相关规定,按户申请低保。
2. 单人保政策: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可以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
提示:低保标准按照建安区民政局公布标准动态调整。
三、申请方式
1. 线下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或许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本人行动不便,可委托村(社区)居委会代为申请 。
四、申请材料
1. 低保书面申请书;
2.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家庭情况诚信承诺书;
4. 收入、财产相关佐证材料;
5. 特殊情况按需提供:残疾证、重特大疾病诊断/住院材料、在校就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
1. 受理:街道收到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2. 调查核实:开展入户走访、邻里访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核实家庭收入、财产、实际生活情况。
3. 公示:对拟纳入低保对象,在所在社区(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重新开展调查核实。
4. 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街道按权限完成审核确认,确定救助金额;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资金发放:从确认决定的次月起,通过社会化打卡发放低保金。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复杂情况,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 。
七、办理地点
许由街道各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
八、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