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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2026-08-17 16:42

许由街道自然灾害救助相关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08-17 16: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方便辖区群众理解掌握自然灾害救助相关政策,结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及许昌市、建安区救灾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群众关心的救灾救助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回应如下:

一、政策出台主要目的

自然灾害救助政策,主要是洪涝、大风等灾害发生以后,保障受灾群众吃、住等基本生活,规范救助申请、核查、评议、审批全流程,保障救助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切身利益 。我街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政策开展救灾相关工作,救助标准、审批权限以建安区应急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二、辖区主要有哪几类自然灾害救助

1. 应急转移安置救助:灾害发生紧急阶段,群众需要紧急撤离,解决短期吃住等紧急困难。

2.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房屋倒塌或者严重损毁,无房居住、无收入来源、没有自救能力,在房屋修缮重建前,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 因灾住房恢复重建救助:针对房屋倒塌、严重损坏家庭,给予修缮或者重建补助。

4. 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灾害过后,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群众生活存在困难给予救助。

三、群众高频热点问答

问1:遭遇自然灾害,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救助?

答:受灾群众首先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行动不便的群众,可以由社区小组代为提名上报。社区入户核实后,按流程上报街道审核,最终由建安区应急管理局审批,救助资金由区级统一落实发放。

问2:哪些人会优先享受自然灾害救助?

答:房屋倒损受灾家庭优先,同时重点倾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

问3:申请救助之后,需要经过哪些环节?
    答:个人申请(社区提名)→社区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社区线下公示不少于7日→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建安区应急管理局审批。救助对象完整名单仅在社区线下公示栏张贴,政务网站不公示群众个人隐私信息。

问4:发现救灾救助申报存在弄虚作假如何反映?

答: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374—5150509)进行反映,街道会对举报信息做好保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