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大风等各类自然灾害,规范我街道灾情处置、群众转移、受灾救助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带来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结合许昌市、建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许由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许由街道辖区内发生洪涝、大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灾情上报、受灾群众救助、灾后恢复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属地负责、社区靠前;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许由街道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社区、街道相关科室为成员。
1. 指挥部:统一指挥辖区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研判灾情,决定预案启动、终止,统筹抢险转移、物资调配,向上级报送灾情信息。
2. 社区:开展日常风险排查;接到预警及时通知辖区群众;灾害发生第一时间开展人员转移,核实上报灾情,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3. 应急值班:灾害预警及灾害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做好灾情信息收集上报。
3 预警和前期准备
接到气象、应急部门暴雨、大风等灾害预警后,街道、社区立即开展防范工作:
1.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低洼院落、老旧房屋、广告牌、排水设施。
2. 通过微信群、社区喇叭、上门通知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灾害预警提示。
3. 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准备,明确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重点关注低保、特困、残疾人、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
4 应急响应处置
1. 灾情上报:灾害发生后,社区第一时间核查受灾情况,街道按照时限向建安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灾情,做到及时报、持续续报。
2. 人员转移避险: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群众,组织有序转移,可以集中安置或者投亲靠友,投亲靠友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幼特殊群体。
3. 抢险救助: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排险,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吃、住等基本生活;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申请救灾物资。
4. 民主评估:灾害稳定后,入户核查房屋损坏、家庭财产损失情况,为后续救助申请提供依据。
5 灾后处置
1. 灾情稳定后,开展灾情评估统计,按照流程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受理工作。
2. 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做好政策宣传,规范救助申报、评议、公示、审核上报流程。
3. 做好救灾物资发放监管,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6 应急保障
1. 队伍保障:街道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各社区建立应急小组,开展防灾减灾培训和应急演练。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生活物资,根据灾情需要向上级申请调拨救灾物资。
3. 通信保障:灾害期间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电话、工作群通信渠道畅通。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街道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监督联系电话:0374—51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