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级
2026-10-20 2026-10-20 10:34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6-10-20 10:34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实施主体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非自有房屋需租赁合同);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5)安全审核合格证;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8)营业场所内部设备分布图;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

(11)互联网专线接入租用协议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4-515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