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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2018年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公示

【信息时间:2018-11-19 10:3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建安区2018年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计划公告公示

 

为全面打赢建安区脱贫攻坚战,有效推进产业带贫工作顺利实施,经区委、区政府和扶贫开发指挥部研究同意,现追加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用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保证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一、资金来源

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日常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和《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建安财〔2018〕126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和扶贫开发指挥部研究同意,现追加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给没有产业覆盖的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2%以上且贫困人口50人以上的非贫困

 

监督电话:0374-5113608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