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扶贫办〔2018〕22号
关于调整陈曹乡万庄村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建设内容的
通 知
陈曹乡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日常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和《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建安财〔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陈曹乡人民政府的申请,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你乡万庄村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建设内容的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做出如下调整:
取消计划分配万庄村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购买康麦因的项目,调整为50瓦的太阳能路灯66盏建设项目,资金额20万不变。
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委组织部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