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5年5月29日至7月24日,对苏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苏桥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截至2024年底实有编制80人。
2024年苏桥镇财政总收入88464631.5元,其中:本年收入59023131.9元、上级补助收入29441499.6元(体制补助24153455.6元、其他补助5288044元);上年结余收入-295571010.41元;支出总计90821863.62元,其中:本年支出31798731.72元,上解上级支出59023131.9元(专项上解59023131.9元);年终滚存结余-297928242.5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苏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部门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要求,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会计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二)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
(三)会计手续不完善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五)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
(六)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
(七)正版软件制度建立不完善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会计手续不完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正版软件制度建立不完善,未充分发挥资产效能问题要求积极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加大财务收支力度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制的年初预算、年底决算合理安排资金,做到内容真实、数额准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会计手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及时汇报,予以退回后更正、补充完善会计资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苏桥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苏桥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