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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2号

【信息时间:2021-12-24 11:5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1年7月7日至8月30日,对建安区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36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61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34757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638286万元。2020年经区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393089万元,执行中加上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9137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82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区人大批准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3560万元,实际完成74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总计581940万元。2020年,区人大批准的基金支出预算为30739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专项补助、调入资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98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年总计518173万元,年终结余6376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6381万元,实际完成29852万元。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1182万元,实际完成2104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8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85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河南省财政厅核定建安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513664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83997万元,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出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反映了我区2020年度地方经济发展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约束力不强,临时追加预算规模较大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门预算结余规模大

3.政府采购预算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

4.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5.利息收入未及时入库

6.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清缴入库

7.政府债券资金部分闲置

8.资金实际拨付率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

9.违规出借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

10.土地专户往来款清理压缩不到位

11.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12.政府财务报告及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质量有待提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约束力不强,临时追加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区财政局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建立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运转高效的预算编制机制,从严控制临时预算支出。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门预算结余规模大问题,要求区财政局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力,加强支出进度执行分析,加大对各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类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力促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对政府采购预算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行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对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积极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工作,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加快支出预算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做到科学均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清缴入库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限期清缴未清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对政府债券资金部分闲置问题,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避免滞留闲置影响资金发挥效益。对资金实际拨付率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切实加强对上述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促进发挥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对违规出借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土地出让收入相关法规的规定,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从严规范收缴程序,从严控制新增对外借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对外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对土地专户往来款清理压缩不到位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建立财政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全面核实清理以前年度往来账目,严查款项积存原因,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及时调整有关账项,避免长期挂账。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应规范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加强和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对政府财务报告及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应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基础管理,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着力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应建章立制,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依法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明确和细化预算追加审批权限,规范追加预算权力的行使。(二)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及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尽快投入实际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加强预算收支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征收部门应依法依规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财政支出,保证财政支出和财政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四)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分类核定,区分情况,将对外借出资金款项及贷款依法催收,督促履行还款责任,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建安区财政局已将未入库利息收入29.81万元已全部入库。企业研发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519万元已拨付到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区供销社长期借款信息不实问题,建安区财政局及时与区供销社沟通对接核实,双方已对账务中涉及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他问题正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陆续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