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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房产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时间:2018-10-22 10:57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建安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10月18日上午,建安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建安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封志杰对建安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建安区房地产市场由小变大、规范发展。特别是撤县设区以来,地理位置优势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了多家国内知名房企入驻。建安区以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加大开发力度,增加有效供给,稳控住房价格,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建安区在建项目30余个,其中外来企业开发项目13个,占比近40%。


建安区房产管理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突出服务、协调、监管职能作用,定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加强后期管理,定期对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收回。目前共建成公租房1707套,已分配入住1114套,待分配593套,在建1645套。

二是监管措施得力。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对达不到预售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受理预售申请,要求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五证”和“一房一价表”等,做到阳光售房;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把使用审核审批关,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使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预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今年1-9月,建安区共批准商品房预售233宗,8531套,面积109万平方米。

三是物业管理逐步规范。在新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并通过“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向业主发放《物业管理条例》读本,耐心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让业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共受理物业方面投诉65件,办结率100%。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矛盾,企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是切实管好业主房子“养老钱”。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增值保值、高效服务,有效解决了业主后顾之忧。全区累计缴存近3万户,归集资金2亿元。

五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房管窗口,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将20个工作日办结的审批事项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查询事项即来即办;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延时服务,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发布会上,围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应符合哪些条件、申报公租房要经过那些程序、具体如何申报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日建安记者魏帅领

记者提问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应符合哪些条件?应提交哪些资料?

建安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高淼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提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融智传媒记者徐鼎烨

记者提问2:申报公租房要经过哪些程序?具体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优先保障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样的人算是优先保障人群?

公租房的申报审核程序是: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开始接受申请期内,向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社区。社区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的申请材料报办事处,办事处复审合格后,报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对所有申请材料统一汇总后,由资格联审成员单位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公示后,按照积分或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由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按顺序选房。优先保障的原则是实行分级保障和优先保障。就是说低收入家庭优先于非低收入家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于一般申报家庭。优先保障的家庭包括:孤、老、病、残家庭;烈士遗属、重点优抚对象(指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人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劳动功能障碍等家庭。

 

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智慧

记者提问3: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是多少?如何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建安区房产管理局工会主席姜永立

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根据《许昌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区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为:电梯房66元/平方米,非电梯房42元/平方米。

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其使用程序为:制定方案、业主确认、办理备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决算、资金拨付。

 

河南经济报记者闫德军

记者提问4:我们业主在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有一些违规或者违法行为的时候,怎么进行投诉?是有一个统一的投诉方式呢?还是应该分开的进行举报,投诉举报完以后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会进行什么样的处理?

建安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宋向远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方面,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已明确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城市、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和登记制度,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相关单位在接到举报电话后,必须要调查处理。为了保证处理到位,条例规定,凡是接到举报投诉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及时处理的,那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可以确保投诉和处理落实在实处,来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