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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布建安区区本级“四张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6-06-23 11:44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为更好落实许昌市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相关要求,现将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四张清单”(第三批)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兴城活商·赢在建安”环境品牌,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许昌市建安区交通运输局“四张清单”.pdf

2、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四张清单”.pdf


许昌市建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