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5〕84号)要求,区财政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今年列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单位为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许昌市建安区第二高级中学、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许昌市建安区汉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原则上检查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可延伸检查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检查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5年8月底前结束。
三、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国有企业重点关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财务信息真实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检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