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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许昌县沃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3-08-14 16:21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县沃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盛,注册地址:许昌县尚集镇开发区107国道与昌盛路交叉口东侧,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该公司未通过2017年年度行业年审,未申报2018年—2022年度年审材料,未在金融工作局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业务和财务信息,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根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8〕109号)等文件规定,现拟逐级上报至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取消该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4-5111317

 

许昌市建安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