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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时间:2023-06-15 14:4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本着对环境负责的态度,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规划环评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

()规划期限:2023-2035;其中,近期规划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5-2035年。

()规划范围:以《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划定本次规划范围。西侧地块南至科技路,西至富民路,北部、南部以现状企业用地为边界:东侧地块北至发展路,西至小洪河故道,东至小洪河,规划范围为1.41平方公里。

()发展定位:以医药化工、农药化工、新能源材料化工三大产业细分方向为主,形成服务全国的化工产业精细保障基地、医药原料生产节点、安全智慧绿色的精细化工园区。

()主导产业围绕精细化工产业,形成三大细分领域的产业策略。一是升级优化农药化工方向,重点鼓励向医药化工、新能源化工等高技术化工赛道拓展。二是主导发展医药化工方向,重点延链补链向化学成品药、CXO生产等高技术环节升级;三是新兴培育新能源材料化工方向,重点围绕锂电池上游的原料化工及新能源应用化工进行培育。

()产业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分为五大分区,促进产业延伸集聚。

医药化工区(西区):保留现状其他类精细化工产业,引导向医药化工产业方向升级:围绕医药化工研发,补充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等产业配套设施。

医药化工区(东区):围绕现状豫辰、恒生等龙头药企,扩充医药化工产能;结合龙头企业的医药研发、CXO业务拓展,提升产业能级。

新能源材料化工区:结合红东方拓展意向,形成锂离子电池原料化工环节集聚。

农药化工区:以红东方龙头企业为核心,进一步升级、优化产线产能。

其他精细化工区:保留现状其他精细化工企业,发展安全绿色环保的精细化学品,重点承接生物医用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其他专用化学品等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许昌精细化工园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许昌精细化工园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单位名称: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许昌市建安区

邮编:461100

联系人:霍广宇

联系电话:18937497068

邮箱:6364861@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mp8h-vy8Eia54vVsTzZzg?pwd=2vvh

提取码:2vv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及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