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高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强化药学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建安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建安区市场监管局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培训。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红杰出席培训并作培训动员讲话,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等169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药化股股长胥海介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重点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零售药店经营许可、经营管理、使用管理、检查要求、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对药品网络销售风险点和追溯工作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强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熟悉掌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药品经营使用依法合规。
下一步,建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内容,督导检查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规范药品经营使用,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