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之间压款压货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经济纠纷也呈爆发式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近日,建安区司法局陈曹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该类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助力。
案件一方为建安区陈曹乡的一家农业企业,另一方为农药种子公司。今年6月份,农业企业购买了该种子公司2100斤黑糯玉米种子,用于播种所承包的450亩土地,双方当时商议,农业公司先付一半的种子款,剩余货款待玉米收获后,以比预付款每斤多出2元的价格支付给种子公司。今年秋收结束后,种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均无果,无奈寻求人民调解介入。
陈曹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受理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种子公司的代理资质、种子的检验报告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严格审核,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农业公司作为违约一方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就此,工作人员多次与农业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其不按时还款的原因是因为玉米收获后没有达到亩产预期,认为种子公司当时的宣传存在夸大成分。了解到情况后,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利,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如果拒不还款,有很大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届时将会影响企业和个人征信,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壮大,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现场履行完毕。
近年来,为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安区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多个方面持续发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下一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打造"枫桥经验”的建安品牌,积极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促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