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区委六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将对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体育局3个区直单位和苏桥镇、河街乡、陈曹乡、五女店镇、新元街道、蒋李集镇6个乡镇(街道)下辖的98个村居开展巡察工作。本轮巡察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三资”管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大气污染治理、乡村振兴战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办公活动场所国旗、党徽不规范,标识牌过多过烂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将巡察工作向村居一线延伸,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
本轮巡察时间为50天(11月5日—12月24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专门举报固定电话、举报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和接收短信手机,巡察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根据有关情况,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