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艾庄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11 2022-10-11 15:33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11 15: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