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艾庄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11 2022-10-11 15:09

暂住证首次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11 15: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暂住证首次申领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派出所户籍室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