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艾庄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2-09-29 2022-09-29 14:15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9 14: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建安教体字〔2018〕198号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7〕1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非义务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7〕17号)文件,同时结合许昌市审计局对我区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许昌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许审行调报〔2018〕4号))中反映出存在的问题,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等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流程规范手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建安区教育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建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