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2024-01-04 10:05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1-04 10: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救助标准:

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每人每月 470元、630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办理地点:

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政府综合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374--5611260

申请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办理流程: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由持有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向其居住证持有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申请受理地负责低保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在同一县(市、区)内但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申请人向其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申请受理地负责低保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属主城区(含魏都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内且经常居住地也在主城区内按政策不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向其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或代理金融机构,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