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 2023-10-20 15:13

关于印发椹涧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0-20 15: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椹涧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椹涧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椹涧乡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破解机制基本建立,各行政村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得到整改,各类风险隐患总数持续降低,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等,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做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或者暂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2次)。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5月30日前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严防弄虚作假、走过程;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并落实“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5月30日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要组织全员岗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专项行动期间企业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
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乡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2.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根据产业集聚特点,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组织专家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严格落实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相关业务服务。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管理,大规模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着力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抓实“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综合治理,确保消防安全。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查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 组长:李小涛
成员: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乡所有自建房、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乡所有自建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佗新伟
成员:派出所、交通助理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正常运营、三轮载人、报废车上路等;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乡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佗新伟
成员: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
(4)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
(5)检查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公示。
(6)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
(7)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佗新伟
成员:乡安办、派出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3)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白亚鹏
成员:乡教育办、乡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禁烧工作组
1、组长:韩建涛
成员: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安全责任人。
(七)各乡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乡直单位负责人、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支部书记
成员:各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椹涧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
附件1
椹涧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罗元浩(政府乡长)
副组长:佗新伟(人大主席)
李晓涛(党委副书记)
胡艳平(乡纪委书记)
韩建涛(副乡长)
王  鑫(副乡长)
白亚鹏(副乡长)
牛晓杰(武装部长)
魏喜平(党委委员)
常要东(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文辉(乡党政办主任)
韦和平(乡应急办副主任)
袁金春(乡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小峰(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  赟(乡财政所所长)
李广恩(乡教育办主任)
朱军超(创建办主任)
靳军伟(乡卫生院院长)
王永红(市场监管所所长)
徐增辉(乡电管所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公室,韦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