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5-01 2023-05-01 10:15

居住证签注

【信息来源:【作者:陈曹乡【信息时间:2023-05-01 10: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政府3号楼1楼北侧(张古路与新元大道交叉路口向南300米路西)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

0374—5751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