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入院登记表;
4、属于打拐解救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出具打拐解救证明材料。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政府部门的安置材料;
3、社区民警对其来源、生活轨迹、出生日期、寻亲等情况的调查材料。
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办理条件: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线上办理:wsjj.gaj.xuchang.gov.cn
线下办理:陈曹乡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派出所户籍大厅
联系电话:0374-5751115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