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5-05-16 2025-05-16 09:02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陈曹乡【信息时间:2025-05-16 09: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临时救助
  • 申请条件:临时救助家庭对象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扶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临时救助个人对象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临时救助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不再提供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一般程序为本人(本人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他人)向乡镇政府(街道办)递交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收到申请后,开展入户核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进行经济状况核对,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属于小额临时救助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予以审核确认并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属于小额临时救助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紧急程序为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程序补齐手续。
  • 办理地点:陈曹乡人民政府民政所
  • 办理电话:0374-5752300
  • 办理时间:上午8:30-12点 下午3点-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