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25 2022-10-25 17:02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5 17: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吃得饱的同时更追求吃得好。今天给大家普及几点食品方面的消费警示:

一、如何识别预包装食品的标示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以下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地;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注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如何选择合适的餐馆就餐

要想吃得卫生、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外出就餐时请细心留意以下几处细节: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量化等级标志,到餐馆就餐时,首先要查看餐馆中的明显位置是否悬挂有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等级标牌。尽量选择证件齐全的单位就餐,不要到无证经营的大排档、小吃店。避免因食物不洁感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二)、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查看餐馆的环境是否整洁,厨师、服务员是否穿有工作服以及工作服是否整洁,是否在胸前挂有健康证胸卡。

(三)、餐饮具。餐饮具必须彻底洗净并消毒后才能供顾客使用。进餐前,可观察餐饮具表面是否光洁亮白、无油腻污渍、无异味。此外,餐馆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