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 2025 年第 34 个“扶贫日”任务主题的通知
9 月 23 日,全区 2025 年第 34 个“扶贫日”主题确定为“持续做好 2024 年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此通知。其中重点工作内容分解如下:
一、县处级领导
督促分包乡、村做好五项重点工作:①持续做好 2024 年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②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对标五确保”活动;③建立脱贫人口返乡回流人员帮扶台账;④做好 2025 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⑤做好 2025 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推进工作。
二、区直部门
1. 严格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的“捆绑”责任,派出单位要做好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驻村工作;做好对村级责任组长、帮扶责任人等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纪律约束。同时,派出单位党组(党委)每半年听取 1 次驻村工作汇报,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入村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班子成员每季度轮流到村开展工作,与驻村干部共同推进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2.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对标五确保”活动,对照涉及重点工作,把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实、找足。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措施到事,责任到人,立行立改,精准整改,10 月底前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3. 持续做好 2024 年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建立台账,确保 10 月中旬前所有问题销号清零。
三、乡镇
1. 持续做好 2024 年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建立台账,确保 10 月中旬前所有问题销号清零。
2. 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 2026 届全日制在校生宣传该项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政策落实到位。
3. 对脱贫人口返乡回流人员建立帮扶台账,实时录入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对未就业且有意愿就业的人员要积极对接人社部门、辖区企业等,帮助实现就业。每月 25 日前将返乡回流人员务工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报送相关台账。
4.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对标五确保”活动,对照涉及重点工作,把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实、找足。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措施到事,责任到人,立行立改,精准整改,10 月底前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5. 加大衔接资金项目推进力度。河街乡、陈曹乡、椹涧乡、桂村乡加快推进 2025 年度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的预算、评审、采购、招投标等进度,同时督促村级提前做好施工所在地清表工作,确保招标完成后第一时间实施。
6.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质效的通知要求,结合第二季度反馈预警信息,对有疑似风险隐患农户及时排查研判,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及时按照审核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开展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及时更新张贴 2025年防返贫申报政策“明白纸”做好政策宣传。
7. 持续推动识别时间在 6 个月以上至两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及时开展研判,对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及时风险消除。
四、村级责任组
1. 持续做好 2024 年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建立台账,确保 10 月中旬前所有问题销号清零。
2.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质效的通知要求,结合第二季度反馈预警信息,对有疑似风险隐患农户及时排查研判,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及时按照审核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开展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及时更新张贴2025年防返贫申报政策“明白纸”做好政策宣传。
3. 持续推动识别时间在 6 个月以上至两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及时开展研判,对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及时风险消除。
五、帮扶责任人
1. 严守驻村帮扶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考勤制度、规范请销假流程、完善工作报告机制以及加强纪律约束。
2.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通过“许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业帮扶政策测试”小程序,巩固提升行业帮扶政策知识,全面掌握各项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 周二“扶贫日”全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帮助提升户容户貌、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撰写工作日志,记录走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实施帮扶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4. 向分包户宣传雨露计划、医疗保障、综合保障等政策,确保惠民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