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扩大传承人群体,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建安区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遴选推荐工作,经传承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遴选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拟定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