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暑期临近,外出游玩人员增多;高温天气,空调等大功率电器长时间高负荷运行,各种不利因素交织叠加,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树牢安全风险意识,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强化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杜绝恶劣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汛期安全防范应对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突出抓好矿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职责督促泉店煤矿、许继铁矿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突出抓好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区供电公司全面排查整治电力供应风险隐患,会同区气象局,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针对性地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三)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工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依职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试行)》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根据遇水反应情形、灭火方法等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四)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区交通局、公安局、公路事业中心等部门依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
(五)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区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全面排查评估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六)突出抓好房屋(厂棚)等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大跨度钢结构房屋(厂棚)等构筑物安全风险隐息,严防各类坍塌事故发生。区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依职责全面排查交通信号灯、行道树、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息,落实防范措施,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清除的及时清除,严防各类倾倒、触电等事故发生。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及时应对,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气象、水利、电力、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应急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