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0-08 2022-10-08 14:49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08 14: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将官池镇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0374—5135911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