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5-05-08 2025-05-08 10:43

将官池镇教育中心关于中、高级职称考核推荐意见和2024年通过人员名单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5-08 10: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申报参评要求。
   1、填报虚假材料的;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一级职称。
   2、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4、当年学校综合量化考核末3位的,当年不得申报参评。
   5、在职评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请人说情及在职评过程中因职评闹情绪影响工作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6、无理上访、严重闹事影响学校形象和正常秩序的,当年不得申报。
   7、每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当年不得申报。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9、学生、家长意见特大,被迫换岗的,当年不得申报。
   10、 学校有关负责人为晋级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的问责处理。出现豫人社职称{2014}11号第四十一条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不得申报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申报。

   2024年通过人员名单:
    中小学高级:孙瑞、俎丽红、胡淑娟、胡秋平、李晓娜、宋丽娜
    中小学中级:李佳、刘晓冰、郭军、白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