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社会救助监督渠道,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现将灵井镇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投诉方式公示如下: 一、电话投诉 灵井镇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0374-5631009 灵井镇民政所:0374-5632006 二、来信来访 地址:灵井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党政办 我们将严格保护投诉人信息,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向您反馈结果。欢迎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