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4-02 2023-11-02 14:54

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1-02 14: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许昌市、建安区工作要求,根据《许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许市安办[2023]10号),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全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镇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沿街门店、餐饮场所、早餐夜市、流动商贩等市场经营主体和个人。

二、整治重点

(一)经营企业违法向非自有瓶、过期瓶进行充装气。

(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主体,使用过期气瓶、黑气瓶或未使用充装单位自有产权气瓶;未按标准安装报警切断装置;违规使用橡胶软管;违规将软管穿墙或私接三通;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把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违规使用可调节减压阀,未一瓶一灶使用燃气;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不同燃料。

(三)违法违规运输、储存、分装、售卖液化石油气。

三、目标任务

通过3月24日至4月30日的专项整治,实现经营企业正规充装:经营主体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灶具和气瓶,安全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经营主体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和安全标准、引起后果应负的法律责任清晰明了;通过对黑气源、黑气贩、非法运输、非法充装行为的严厉打击、基本动态消除违法经营行为、务必取得战果,形成高压震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灵井镇镇长任组长,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相关镇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其职责是开展全镇液化气安全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灵井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开展各行政村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对镇域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沿街门店、餐饮场所、早餐夜市、流动商贩等市场经营主体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

(三)强化属地责任、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排查落实,建立村级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上报镇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站等部门将对黑气源、黑气贩、使用黑气瓶、非法运输、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打击。

五、实施方式

(一)动员安排部署。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4月3日上午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二)组织业务培训。4月3日下午由神力液化石油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参与液化气排查整治人员进行液化气安全用气、气瓶充装、气瓶合格识别等内容培训,提升安全排查质量,确保整治实效。填写《使用燃气场所基本情况摸底表》、《排查检查表》,张贴《燃气安全责任公示牌》,建立使用燃气场所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行立改,强化日常管理。

(三)抓好问题整改(4月3日-4月22日)。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经营等违法犯罪专项行为。每日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四)开展总结验收(4月23日-4月30日),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站等部门及技术人员、对镇域范围内排查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确保整治时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村广播、“一户以代表”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公开液化气企业服务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灵井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镇域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打非治违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落实开展情况,定期对商户、企事业单位进行核查、复查,依法依规打击使用非法气瓶行为,动态消除非法运输、充装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斩断镇域范围内非法气源、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强化追责问责。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用户,不定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力、燃气使用安全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在全镇进行专项通报。对工作不尽职、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提请镇纪委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燃气使用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