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民文〔2025〕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2025年我市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25年7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70元,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5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6元,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提高到不低于556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78元;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91元,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19元提高到不低于91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73元,由目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提高到不低于723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