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县级
2022-12-28 2022-12-28 16:12

建安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28 16: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教训,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许市安明电〔2018〕9号)、《许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许水办〔2018〕7号)和《建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许建政安〔2018〕12号)文件的要求,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结合我区水利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水利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领导,区水务局成立“建安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水务局局长岳菊敏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局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本次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区水利系统内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防汛办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领域“攻坚行动”和防汛仓库的安全排查;农水股、工管股、饮水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分管在建工程和水行政执法“攻坚行动”的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消防领域、办公楼、家属院和车辆运行“攻坚行动”的安全检查;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暗访督导;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攻坚行动”负总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对全区水利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场所、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重点在3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对渠道、堤防、管线、桥、涵、闸、坝、机电、管理所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巡查和监测,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要突出检查:1.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及开挖防护情况;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4.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5.预留施工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況,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6.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三)水利后勤保障。重点检查办公楼、家属区、防汛物资仓库等,看电气线路、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等是否满足安全需要,检查公务车辆是否能保证安全行驶,是否定期维修、定期保养能保证出行安全等。

五、组织实施

按照市、区安委会和市水利局统一安排部署,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济段。2019年1月下旬至2019年2月15日)结合实际制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制定检查计划,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阶段。(2019年2月15日至

2019年6月20日)1.结合实际,按照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2.要适时开展不定期暗查暗访,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3.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4.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把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的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参建我区水利系统建筑施工工地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要层层压实分包监管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分包联系全覆盖。

三是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各业务股室、二级机构自文件下达之日起,每周四上午(遇节假日顺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每月3条以上工作信息及有关典型案例报送至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上信息材料有质监站汇总上报至区安委会和市水务局。(邮箱:xxsl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