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交通运输局 县级
2025-12-26 2025-12-26 10:06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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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2申报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收费标准

不收费

4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3日

法定办结: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