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文广旅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主任等担任,成员由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各司其责,与分管业务对口各单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决定启动、终止突发事件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并前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文广旅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各股室、二级机构及有关单位的协调;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和对上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和结案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建安区文广旅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各业务对口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发生情况,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时,紧急调用各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生产、生活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对口单位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建立普查、登记、评估和管理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监测,收集与传报日常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二 )预防和预警行动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工作范围内及举办的各类活动做到事前监督检查,演练各种应急预案,协调运行机制,保证救援力量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拟订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加应急处理能力。
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定,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定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调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三、事件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I级):是指事件非常复杂,事态严峻,并且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II级):是指事件复杂,事态紧急,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或重伤50—100人的突发事件,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III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四)一般突发事件(IV级):是指事态清楚,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件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影响的突发紧急事件。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文广旅系统相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文广旅局应急指挥小组和事故应急救援队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区应急办及上级文化行政部门。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局机关报告情况,文广旅局有关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区应急办和上级文广旅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真实。报送信息应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信息报送
(1)、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
(2)、报送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3)、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单位在40分钟以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事故情况。局领导及各相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经核实汇总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指挥和处置
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评估上报。区文广旅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报告区应急办,执行区政府、区应急办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区文广旅系统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相关单位和股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在区政府、区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各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区文广旅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区政府、区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