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县级
2025-10-27 2025-11-10 10:49

关于2025年许昌市建安区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及调整优化项目安排的批复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1-10 10: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区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中心、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资金绩效效益最大化,根据资金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许昌市建安区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批复,共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54万元。同时,对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批复中的两个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安排及调整情况如下,请遵照执行。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产业发展项目。安排实体产业项目1个,五女店镇北街村冷库建设项目,资金规模251.46万元(省级资金),建设地点:五女店镇北街村,建设内容:总面积1000平方,其中保鲜库700平方,冷冻库300平方,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能够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年收益金不少于5%。责任单位:五女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管理费。追加项目管理费资金2.54万元(省级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优化调整项目。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优化项目2个,调整资金规模62万元。

1. 2025年陈曹乡许东村购买农业机械项目(省派第一书记项目),资金规模29万元。调整为2025年陈曹乡许东村排水沟项目,资金规模29万元,建设内容:新建排水沟长600米,宽50厘米,深70厘米,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陈曹乡人民政府

2. 2025年艾庄乡艾庄社区购买农业机械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规模62万元。结余资金33万元,安排为“2025年艾庄乡艾庄村社区工厂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钢结构厂房518.4平方,包含主体结构、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能够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年收益金不少于5%。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完工审计制六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各项目单位和实施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工程类项目质量关,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后,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通过适当形式公开项目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及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依法应当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及实行监理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监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预防项目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并充分利用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施工进度,按要求拨付资金,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防范风险,科学管理。相关乡镇政府要按照《关于印发建安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安政〔2021〕18号)文件,建立产权归属明晰、权利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提高项目资产收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此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到财政账户,统筹进行再分配,用于实施其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