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县级
2022-11-22 2022-11-22 15:57

建安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2 15: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许财农〔2022〕40号)文件,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关于2022年建安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项目的批复》(建安农领办〔2022〕14号)文件,本次公示分配资金200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0374-5113608

0374-5111193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