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5-11-19 2025-11-19 09:37

(建安)应急罚〔2024〕执法004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1-19 09: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被处罚人

卢某某

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

案件名称

许昌市建安区卢氏兄弟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建安)应急罚〔2024〕执法00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处罚结果

许昌市建安区卢氏兄弟家具厂处人民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许昌市建安区卢氏兄弟家具厂总经理卢某某处人民币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2025年5月19日,建安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许昌市建安区卢氏兄弟家具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违反法律条款:其行为违反了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