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完善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根据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许财农〔2025〕21号)有关要求,为支持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的后期设施维修及管护工作,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着力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确保粮食安全。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粮大户、行政村,通过物化补助,将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物资发放给补助对象,指导农户自行开展追肥喷施。全力以赴促进秋粮单产提升,稳粮增收和提质增效。
三、资金来源
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许财农〔2025〕21号)下达37.9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四、项目资金计划及使用预算
2025年建安区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37.9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计划购买: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水剂(氨基酸≥100g/L,Mg≥30g/L,Cu+Fe+Mn+Zn+B≥3g/L),50克/袋,1.2元/袋,315833袋,计378999.6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任务分工,把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衔接好各相关部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农业防灾救灾补助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制度
区财政局设立项目资金专账,保证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项目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规范招标,确保公开、透明。二要严格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健全工作档案,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立卷。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