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厅长会议和全国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推进会议均强调,要着力扩大大豆油料面积,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作为实现大豆玉米兼容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分配我区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任务1.5万亩,为做好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大力推进“五良融合”,坚持产量产能、数量质量、生产生态一起抓,稳定玉米面积产能,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坚持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总目标,科学设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尽量增加大豆产量,实现“一季双收,稳粮增收,一田多用,用养结合”提高单位土地生产率。
(二)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主体参与的实施模式,以种粮大户为依托,相对集中连片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承担任务的主体给予必要的补助,引导和带动农户自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因地制宜确定种植模式。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技术指导意见》结合我区示范主体意愿、适宜品种、农业机械、水肥条件等,科学确定种植模式,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提高机械作业和轻简化栽培水平,尽力降低投入成本。
三、种植模式
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作模式,种植模式为大豆4-6行、基本苗7000株/亩,玉米2-4行、基本苗5000株/亩,主推4:2、6:4间作模式。鼓励农户参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高粱、烟叶等作物和大豆间作,可一并纳入补助范围,但间作地块大豆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
四、补助对象和标准
对自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符合规定种植模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补助。根据建安区实际情况原则上以现金补助形式:先种后补。
五、实施程序
(一)分解种植任务。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本着种植主体自愿报名的原则,确定主体参与今年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任务(见附件1)。有关乡镇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充分进行政策宣传,深入调查掌握种植意愿,将示范任务落实到种植主体、落实到地块。
(二)核实种植面积。各乡镇要组织乡、村两级,通过查验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种植主体承担任务的面积进行登记造册。采取四至信息采集、遥感监测、导航定位播种等方式,建立准确的面积核查机制。提倡在播种时选择带有导航定位和面积信息化监测的播种机械进行播种,实行信息化监测管理,并将信息化监测数据作为核实面积的主要手段。
(三)公示兑现补助。全区统一建立种植主体台账,准确登记主体名称、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地块位置等信息。在播种后组织力量核实种植面积和种植模式,并在种植地块所在的乡或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资金兑付给实际承担种植任务的主体。原则上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副区长李春锋同志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建安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股,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建立试验示范区。在我区选择一个示范主体,进行种植模式和关键技术的试验,试验不同的种植模式、品种、农机、除草剂等,全程真实记录试验数据,开展测产和效益分析,为下一步更大面积推广做好技术储备。
(三)加强技术指导。成立有专家技术指导组,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开展技术培训和全程指导服务。制定细化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主推种植模式,实行技术人员包村包主体制度,开展全方位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活动,手把手带着主体干,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人到田。
(四)做好机具保障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切实做好复合种植配套农机装备保障工作,按照“造改结合”“长短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农业生产条件、种植模式、机械化技术现状,围绕满足复合种植的播种、植保、收获环节农机作业需要,抓好现有机具适配改造应用,加快复合种植专用机械推广,提前对接机具装备供给和作业服务供需。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导航播种、收获等生产难题,为复合种植提供有力的机械或社会化服务支撑。
(五)强化工作指导。各乡镇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送政策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机具落实、技术指导落实等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面积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田。
(六)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严格执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兑付给实施主体。
(七)做好宣传总结。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政策落实情况、资金执行情况、技术服务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联系方式
(一)建安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联系人:赵高杨
电话:0374-7389596
(二)建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张文杰
电话:0374-5129899
邮箱:jaqn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