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区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0.2万亩以上、全株青贮0.5万吨以上(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2025年,粮改饲项目分别在建安区榆林乡、将官池镇实施(见附件)。
(二)补助对象
按照前期申报,2025年,粮改饲项目补助对象是许昌市建安区绚丰种养殖家庭农场、许昌市夏昌种畜禽有限公司。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单个实施主体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实施主体。根据前期申报和目标任务,2025年建安区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是许昌市建安区绚丰种养殖家庭农场、许昌市夏昌种畜禽有限公司。
(二)组织订单生产。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和质量标准等,同时组织各实施主体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质量等;或与种植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自行种植青贮玉米。
(三)完善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加强过程管理。要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要强化项目调度,在饲草收储期间,定期将饲草收储数据等信息填报到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项目任务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上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五)发放补助资金。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实地核查验收(2025年11月30日截止),确定全区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区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草收储面积和数量、补助资金发放、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并留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和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各存档一份。
(六)强化绩效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要结合《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农牧发〔2017〕8号)要求,重点围绕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饲草收储、项目验收、资金支出、培训宣传、产出效益等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项目调研。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认真把好立项、启动、实施、验收关口。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定期跟踪实施进展。要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在关键农时及时调度,确保准时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要组织畜牧业技术推产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多方面力量,强化饲草生产技术指导,讲解培训《养殖场青贮饲料生产技术导则》,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饲草储备充足、均衡供应。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粮改饲成熟经验,提炼推介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加强政策成效宣传,用鲜活事例和数据宣传粮改饲在促进养殖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凝聚行业内外共识,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附件2:
粮改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刘军领 建安区农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 辉 八级职员、办公室主任
王群亮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畜牧与渔业股长
闫 亮 助理畜牧师、畜牧与渔业副股长
陈新伟 兽医师、畜牧服务股长
陈 宁 高级兽医师、检疫股副股长
孙磊强 兽医师、屠管办负责人
房卫红 高级兽医师、人事财务负责人
杜丽娟 兽医师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