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客观、全面地评估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完工后的实际成效,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后续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参考,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本身,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完工后所取得的各项成效。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性能测定数据质量(70分)
准确性(20分):抽取2%的数据查验与种畜禽实际生产性能的吻合程度,是否存在因操作、记录等问题导致的数据偏差。每发现一处重大数据偏差(偏差幅度超过 20%)扣 5分分;一般数据偏差(偏差幅度在10% 之间)扣 3分。
完整性(20分):是否全面收集了项目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测定数据,涵盖配种、产犊、后代生长发育(初生重、6月龄、12月龄、18月龄体尺、体重)等数据记录。缺失一项关键数据扣 5分;缺失非关键数据扣 2分。
规范性(15分):数据记录是否符合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生产性能测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清晰。数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每出现 1处扣1分。
时效性(15 分):数据是否在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收集、整理与上报,是否存在拖延情况。出现数据收集或整理明显拖延(超过规定时间 2 天)扣 5分。
(二)资金使用效益(30分)
预算执行合规性(10 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资金预算计划及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存在违反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的情况,出现一处扣10分;资金使用不规范且无合理说明的,出现一处扣 5 分。
成本控制效果(10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有效控制各项成本支出,是否存在浪费现象。存在明显浪费情况的,出现一处扣 5分;合同或协议成本控制超出预算的,出现一处扣5分。
社会效益(10分):查验8头测定种公牛系谱资料(基因组检测报告)和冻精检测报告。缺少8头测定种公牛系谱(基因组检测报告)或不完整扣5分;缺少冻精检测报告或不完整扣5分。
四、考核方式
资料核查:成立考核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如测定数据记录、原始数据、资金使用凭证、合同、协议、测定总结和自评报告等进行全面核查,评估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实地评估:在项目实施中一年不少两次深入后裔测定场实地勘查、查验相关测定等数据。与测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实际效果。
综合评定:对照方案,结合资料核查、实地评估的结果,对项目实施完工后的成效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为三个等级,100-90分为良好,90-80为合格,80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