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许民〔2022〕40号)
《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家庭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许民〔2025〕7号)
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对持有本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