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2-10-11 2022-10-11 17:10

许昌市建安区教体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11 17: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汛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安区防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体育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校园防汛、防台风、防御灾害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应急体系,提高学校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使学校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学校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教育厅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及我区教体系统防汛工作现状

1.3.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1.3 我区教体系统现状

全区共有中小学校126所,在校生81942人,其中:高中5所,在校生11918人;初中18所,在校生25285人;小学103所,在校生44739人。职业中专1所,在校生559人。共有幼儿园125所,在园幼儿数21364人。

我区距河道300米以内各级各类学校共计30所,学生18153人,其中:张潘镇7所,学生1430人;苏桥镇7所,学生1513人;椹涧乡2所,学生335人;榆林乡1所,学生70人;小召乡3所,学生1729人;河街乡2所,学生1273人;五女店镇1所,学生2100人;区直学校5所,二高4500人、建安中学2130人、镜水路小学1715人、实验幼儿园325人、新城学校1033人。

1.4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防汛工作受属地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 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2.1.1领导机构

设立建安区教体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铁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杨 准   区教体局副局长   

副组长:薛建立  区教体局副局长           

马军伟  区教体局副局长   

杨 准   区教体局副局长   

秦 芳   区教体局副局长   

周华锋  主任科员         

孔爱敏  总督学           

段献伟  副主任科员       

杨 燕   副科级干部       

庞玉琪  副科级干部       

成  员:赵俊涛  行政办主任       

张澎涛  组工股股长       

郑聪聪  思政股股长       

张 星   人事股股长       

焦艳庆  秘书股股长       

武超峰  教育股股长       

彭增凡  督导室主任       

葛 勇   项目办主任       

井晓峰    安全股股长       

丁晓保    体卫艺股股长     

王 宁     财务股           

施  展    主体责任办主任   

焦世伟    教研室主任       

王盛旭    招考中心主任    

李晓嘉    经费中心主任     

郑孟强    电教中心主任     

申俊昭    资助中心主任     

刘媛媛  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陈广森   家校合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5136226(全天24小时)、5119021(正常工作时间),邮箱:xcxjtjaqg@163.com。

2.1.2防汛领导小组和成员的职责

1.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体系统汛情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区各职能部门开展防汛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上报辖区各类学校防汛工作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各类学校落实汛情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2.组长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去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全区教体系统防汛工作。

3.副组长职责:根据教体系统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救灾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的水情和灾情,根据需要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救灾学校现场,联系卫健部门参加学校防汛救灾、消杀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协助学校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守在学校迅速恢复教育教学活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职责:(1) 常规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2) 防汛教育和演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加强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组织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3 )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4)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各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5) 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指令为准),各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6) 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每年定期对全区各学校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7 ) 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汛情、灾情好的经验和做法;(8 )责任追究。督促各学校根据汛情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1.3局机关相关股室防汛工作职责

区教体局相关股室根据股室职责,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组、救护组、安置组、宣报组、保障组等5个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由行政办牵头,安全股、人事股、项目办、电教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值班和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通知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督促指导各学校制定应急预案。

2.救护组(由体卫艺牵头,社管办、成职教、家校合作服务中心和出现汛情学校及所属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联系医疗救护,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

3.安置组(由基础教育股牵头,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室、招办和出现汛情学校及所属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转移、安置受伤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并临时解决受灾人员的吃、穿、住问题,做好善后事宜。

4.宣报组(由组工股牵头,思政股、秘书股和督导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媒体发布消息和宣传报道防汛和救灾工作。

5.保障组(由财务股牵头,经费中心、资助中心、主体责任办和出现汛情学校及所属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筹备和解决防汛、救灾所需的工作车辆、物资和经费,统一保障救灾现场工作人员的吃、住、行需求。

2.1.4实行包片对口与应急联防联动机制

1.局机关根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包乡、校情况,在应急机制启动时,分包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分包乡、校特别是河道附近学校的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防汛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联防联动机制。学校应配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培训演练。学校实行防汛应急救援联防互动,由位置相邻的3-5所学校组成联防小组,小组内学校防汛应急工作资源共享,联动互助,快速反应。老城区共建立2个联防小组。其中区三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潩水路小学组成1个联防小组,区三高为组长单位;区一高、魏风路中学、魏风路小学组成1个联防小组,区一高为组长单位;新城区共建立2个联防小组。其中新区实验学校、永宁街中学、永宁街小学组成1个联防小组,新区实验学校为组长单位;建安中学、镜水路小学、龙泉街小学、建安区实验幼儿园组成1个联防小组,建安中学为组长单位。各乡镇学校也应由相邻的3-5所学校组成联防小组,成员学校由各中心学校确定,并确定一所学校为联防小组组长单位。城区和各乡镇组建的联防小组汇总本组各学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单、设备、物资信息,在受到组员学校支援请求时,在保证各学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联防小组内调配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区教体局、应急局、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应急联防联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教体局分包班子成员要掌握本地学校防汛应急联防小组情况,各联防小组接受属地政府及区教体局统一指挥。

2.2 中小学、幼儿园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区教体局领导下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制定本学校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在汛期来临前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汛物资准备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值班值守和预警措施,根据区教体局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做好防汛、救灾的具体工作。

3 预防与准备

3.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3.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学校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3工程准备。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3.4物资通信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各学校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5防汛预案准备。各学校防汛机构根据区教体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本学校防汛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健全反应机制,主动应对洪水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

3.6防汛日常管理。各学校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防汛设施、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伍、工程、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 预警及响应

4.1汛情预警

由区气象部门和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4.2 预警响应

4.2.1 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去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和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指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可根据本校周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缓上学时间和提前放学,并提前告知家长,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如果在上学时段,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的,可以延迟上学、同时告知学校即可,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已到学校的学生应服从校方安排,校方应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如果放学前,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红色预警信号,天气恶劣情况下,学校将延迟放学,采取措施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在安全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当市防指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时,学校应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采取对应措施,保障学生安全。

4.2.1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

区教体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包括被通知、看到等)“防汛四级预警信号”时,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1.将预警信号通知到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2.各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①停止室外活动。②地下室及其他低洼建筑物采取防水措施。③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暴雨、防洪、内涝工作,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及防范工作部署、应急响应信息,将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告区教体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④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3.教育局、学校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4.2.2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

区教体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校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校车一般情况下不上路运行,确实必要外出的,应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

做好防洪防涝准备工作。指示疏散转移低洼地、危房、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内学校师生和物资。做好其他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4.2.3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

各学校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①影响区域的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和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适时停课。及时将停课有关安排通知广大师生和家长。②学校防汛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内外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值班人员、在校教职工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③评估灾害影响,根据实际组织应急抢险工作,必要时向属地防指请求支援。

 

4.2.4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收集灾情信息。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属地防指请求支援。

4.3 响应程序

4.3.1 指挥与协调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由副组长负责指挥调度;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由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4.3.2 抢险与救援

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隔1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4.3.3 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5 应急保障

各学校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各学校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24小时畅通。

5.2 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的重点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5.3 应急队伍保障。各学校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负责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现场处置,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5.4 物资器械保障。各学校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6 监督管理

6.1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6.2应急演练。学校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1-2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3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