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5-12-26 2025-12-26 15:08

建安区招生入学优待政策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12-26 15: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 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 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与本 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 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 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 义务教育。城区的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由各报名学校具体负责 核实、登记入学信息。

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各乡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 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能 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 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充分利用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 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乡校要会同当地残联及民政部 门,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 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 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 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动员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 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 由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 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 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 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 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教体局按 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