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2-10-11 2022-10-11 16:31

许昌市建安区义务教育招生问答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11 16: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建安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问题到哪里咨询?

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许昌市城区如果所在的房产不知道属于哪个区,请与住所地的社区联系,社区归哪个区(行政区),就向那个区的教育部门基础教育股咨询。咨询方式可采取电话咨询或者到所属教育部门咨询。主城区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魏都区:5056709          东城区:2959938

建安区:5119191          开发区:8581683

示范区:3372630      

二、建安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入小学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2.具有建安区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入初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安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毕业生。

三、符合入学条件后如何进行报名? 

答:1.小学、初中招生:

根据4月份建安区招生摸底情况,将城区幼儿园和小学统计上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按学区进行汇总,名单发送至城区各学校。7月3日前由各城区学校组织名单上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并将现场审核结果报基础教育股复审。申报民办学校的学生,6月30日前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填报相关民办学校,并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录取。摸底时未上报名单的符合主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7月5日-7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建安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区教体局根据城区各学校招生计划及实际报名人数,实时进行统筹调配。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2.指导报名

2021年小学、初中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报名前会对所辖区域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班主任指导毕业班家长报名。如果不清楚如何报名的,直接向孩子的班主任咨询。

四、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如何入学?

答: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实际入住半年以上);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五、居住证与房产一致如何入学?

答:无本地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实际入住半年以上);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六、三代同居的孩子如何报名入学?

答: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入小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幼儿园统一登记,由原就读幼儿园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入初中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小学登记,由原就读小学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七、拆迁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六问)。

八、如果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实际入住半年以上)。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九、新建小区如何报名入学?

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统筹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十、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如何入学?

答: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本(须建安区)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行政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六条)。

十一、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答: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可到区教体局进行现场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半年以上)。

2.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十二、学生想上民办学校,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想上民办学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民办学校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

2.民办学校的招生费用。要了解清楚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学校特色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理性、慎重选报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直接网上报名,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如果摇号未中的学生,不能到原学区报名,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